3月1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披露的信息发现,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53批)清单中,“恒驰5”仍在清单之中,也就是说“恒驰5”已通过工信部新车一个月公示期,具备了销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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