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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

来源:瓦房网 编审:李艳 发布时间:2016-11-19 12:08
  •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登录“中国瓦房店”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

  • 主持人: 今天我们邀请到瓦房店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吴承立做客本期访谈,围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主要问题这一主题与广大市民在线交流。
  • 主持人: 什么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
  • 嘉宾: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是指,政府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为国有后,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问题,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
  • 主持人: 瓦房店市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有哪几种类型?
  • 嘉宾: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大龄失地农民定额补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适用于2010年12月31日后土地被征收或征用,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
    (二)大龄失地农民定额补助,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持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证开始至2010年12月31日止,土地被征收或征用、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中,凡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承包期初在籍农业人口(简称大龄失地农民)。
    (三)截至2013年6月30日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主持人: 哪些被征地农民可以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或大龄失地农民定额补助?
  • 嘉宾: 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土地被征收或征用,持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证(或以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台账为准)家庭户中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在籍农业人口,符合下列条件的,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或大龄失地农民定额补助范围:
        (一)家庭户土地全部或60%及以上被征收或征用的;
        (二)家庭户土地被征收或征用未达到60%的,按被征收或征用土地面积占家庭户人均土地份额的比例确定。以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村土地台账登记的家庭户土地面积和人口数为依据,用土地面积除以人口数,计算家庭户人均土地份额。当家庭户中有一个人均土地份额全部或60%及以上被征收或征用,确定一个养老保障或定额补助对象;当家庭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份额被征收或征用时,须在扣除已确定的养老保障或定额补助对象整份额基础上,再计算确定该家庭户其他成员养老保障或定额补助对象。
    符合上述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应全部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其他人员是否纳入养老保障范围,需征得农民本人同意。
  • 主持人: 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需要自己交钱吗?需要缴纳多少钱?享受的待遇标准是多少?
  • 嘉宾: 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个人需要缴纳所需资金的30%(以2014年度为例,男约需缴纳3.3万元,女约需缴纳3.6万元)。参保人员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保障待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从缴费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保障待遇。在被征地经过省政府审批后,确定支付并予以补发。
    待遇标准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2014年度为例,每人每月可领取570元)。个人承担的缴费标准,随着以后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高而增加。
  • 主持人: 享受大龄失地农民定额补助需要自己交钱吗?享受的待遇标准是多少?
  • 嘉宾: 从持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证开始至2010年12月31日止,土地被征收或征用、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大龄失地农民定额补助范围,个人不用缴费。凡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承包期初的在籍农业人口(大龄失地农民),可按季度领取大龄失地农民定额补助。
    大龄失地农民定额补助标准,按照我市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予以补助(以2014年度为例,每人每月可领取570元)。以大连市平均人口寿命78岁测算,按失地时所得补偿费的数除以扣除年限,折算后确定实际定额补助标准(男扣除18年,女扣除23年)。
  • 主持人: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是什么?需缴纳多少钱?享受的养老金是多少?
  • 嘉宾: 男1953年7月1日后出生、女1958年7月1日后出生,如果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现行政策,最早可从1998年1月1日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以2014年办理补缴为例,缴费15年约需6万元)。参保人员缴费满15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按月享受养老金(以2014年为例,每月享受1200元—1300元)。领取待遇人员身故后,可以享受丧葬补助费(3个月社平工资约1.4万元)和一次性抚恤金(十个月社平工资约4.9万元)。
  • 主持人: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大龄失地农民定额补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可以同时享受吗?
  • 嘉宾: 这三种类型的待遇,因为都属于财政支出,所以不能兼得,只能享受一项。
  • 主持人:被确定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或大龄失地农民定额补助对象后,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自己缴费后政府给补贴吗?
  • 嘉宾: 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或大龄失地农民定额补助范围的被征地农民,凡符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政府采取补贴的办法,支持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政府予以每人参保缴纳养老保险费15年所需资金30%的缴费补贴(按大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以2014年度办理参保并从1998年1月开始补缴15年为例,政府予以的缴费补贴为6万元的30%(即1.8万元),分5年平均支付。
  • 主持人: 被征地农民如何申报领取缴费补贴?
  • 嘉宾:1. 被征地农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享受缴费补贴人员名单,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土地承包家庭户成员情况,报市农发局核准。乡镇、街道办事处需将核准后的结果予以公示。
    2. 村(居)委会对公示后的补贴对象基本情况进行整理,建立村级补贴对象基本情况备查档案,填写《瓦房店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审批表》,连同参保人员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报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将申报资料整理后上报农保经办机构;农保经办机构依据申报资料确认享受缴费补贴人员身份;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缴费数额。乡镇、街道办事处应通知被征地农民按期缴费。
    3. 被征地农民缴费后,乡镇、街道办事处持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收据》、《缴费明细表》和保障所填写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申请表》,到农保经办机构进行缴费补贴申报;农保经办机构复核、汇总后,将相关数据信息录入管理软件,于次年1月15日前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农保经办机构申请,将所需资金划拨至农保经办机构,由农保经办机构将缴费补贴支付至乡镇、街道办事处,按年足额发给缴费本人。
  • 主持人: 按年度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在身故、加入外国国籍或户籍迁往大连市统筹地区以外时,缴费补贴没领完怎么办?
  • 嘉宾: 按年度缴费的被征地农民在缴费期内死亡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大连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一次性待遇支付表》和以其最后缴费年度大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测算的剩余年度缴费金额,向农保经办机构申请,缴费补贴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按年度缴费的被征地农民加入外国国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养老保险撤保一次性支付表》和以其最后缴费年度大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测算的剩余年度缴费金额,向农保经办机构申请,缴费补贴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按年度缴费的被征地农民户籍从我市迁往大连市统筹地区以外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以其最后缴费年度大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测算的剩余年度缴费金额,向农保经办机构申请,缴费补贴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 主持人: 被征地后又重新分得土地,可以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或享受大龄失地农民定额补助吗?
  • 嘉宾: 被征收或征用土地后又重新分得土地的,不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或大龄失地农民定额补助范围。
  • 主持人: 村集体的“其他方式承包土地”被征收或征用时,是否确定保障对象?
  • 嘉宾: 已实行家庭土地承包的村(或居民组)存在的其他方式承包土地(含专业承包地、机动地)被征收或征用的,不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或大龄失地农民定额补助范围。
  • 主持人: 从来没有实行土地承包的村,土地被征收或征用时,怎样确定保障对象?
  • 嘉宾: 从未实行土地承包的村(或居民组),土地被征收或征用时,由于没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证家庭户,因此不能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但可以确定大龄失地农民定额补助范围,范围内人员达到领取年龄后,可享受大龄失地农民定额补助;范围内人员在达到领取年龄前,如果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并按规定缴费,可以申请领取缴费补贴。范围可按下列方法确定:土地全部或60%及以上被征收或征用,享有土地承包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条件的纳入大龄失地农民定额补助范围;土地被征收或征用未达到60%,以村(或居民组)人均土地份额确定大龄失地农民定额补助对象,具体人员须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公示后确定。
  • 主持人: 如何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嘉宾: 从未实行土地承包的村(或居民组),在第一轮承包期内土地被征收或征用的,按照第一轮土地承包完成时间确定该村(或居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第二轮承包期内土地被征收或征用的,按照第二轮土地承包完成时间确定该村(或居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只进行了第一轮土地承包而未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按照第一轮土地承包完成时间确定该村(或居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了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按照第二轮土地承包完成时间确定该村(或居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主持人: 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又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觉得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得到的待遇更高,可以选择退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吗?
  • 嘉宾: 可以退出。已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征缴的保障资金,可依据《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申请表》,退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其中,个人专户资金70%部分,返还给被征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已划拨的统筹金和调剂金,应转存至市财政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专户,专项用于政府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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