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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瓦房网 编审:李艳 发布时间:2016-11-19 12:10
  • 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登录“中国瓦房店”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
  • 主持人: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发改局副局长张洪顺做客本期访谈,围绕市政府制定的“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这一主题与广大市民在线交流。
  • 嘉宾: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有机会通过这个平台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
  • 主持人:首先请嘉宾为我们介绍一下市政府出台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 嘉宾: 此方案是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决定》精神,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全力扶持电子商务创业,促进特色产业增收、增效,切实推进立足辽南、辐射东北、面向全国的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而出台的。
  • 主持人:那么最终要实现的目标是什么?
  • 嘉宾:以打造东北电子商务城为载体,重点推进10个乡镇(街道、园区)、30个村(社区)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着力培育1家服务业方面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家工业方面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3家农业方面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23”工程)。到2014年底,全市新建电子商务企业(网店)300家,提供电子商务办公用房4000平方米,完成物流集散中心选址,培训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1000人,网络零售额达到8亿元;到2017年底,全市电子商务企业(网店)达到2000家,电子商务大厦可办公面积达到20000平方米,建成年培训量可达10000人次的电子商务应用技术培训中心1个、万吨级物流集散中心1个,累计培训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8000人,网络零售额达到18亿元,发展年销售额超亿元的电子商务示范镇5个以上、年销售额超千万元的电子商务示范村15个以上,逐步建成参与范围广、本土产品占比高、市场竞争力强、具有鲜明特色的电子商务集聚区。
  • 主持人:那么要实现这一目标所采取的的措施有哪些?
  • 嘉宾: 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二是加强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三是加快东北电子商务城建设;四是创建省级电子商务集聚区;五是培育电子商务典型示范;六是支持专业服务平台建设;七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八是加大信贷扶持力度;九是建立网创见习基地;十是强化自主品牌建设;十一是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十二是全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十三是规范物流体系建设;十四是加强协会合作平台建设;十五是规范电子商务行业管理。
  • 主持人:市政府都将采取什么样的财政扶持?
  • 嘉宾:从2014年起,我市财政每年安排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连续三年),用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引领、扶持、奖励、培训、贴息以及相关的服务支撑体系建设方面。资金的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
  • 主持人:在加快东北电子商务城建设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 嘉宾: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建设电子商务大厦。先期启动轴承产业园区内电子商务大厦项目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力争三个月内全面投入使用;立即启动九龙办事处辖区内的东北电子商务城项目前期工作,尽快组织实施,确保三年内竣工投入使用。
    2.创办教育培训基地。依托第一职业中专和电视大学开设电子商务专业,面向全社会开展免费培训。整合师资力量,完善设施设备,年底前建成电子商务学院。
    3.建立物流集散中心。按照高效、实用、超前的原则,建设综合服务区、仓储理货区、商品展示区、流通加工区和物流配送区,形成集运输、配送、展示、检测、包装、仓储等于一体的一条龙服务体系。
    4.完善服务支撑体系。加强交易平台建设和引进,扩大交易范围,增加交易主体。积极发展信息咨询、市场分析、技术指导、技术研发、物流配送等配套服务业,持续为网商企业提供商品供求信息汇总、新产品市场前景分析、网络编辑和交易指导、针对性新技术研发、商品即时配送等全方位服务。
  • 主持人:为创建省级电子商务集聚区,市政府都有哪些奖励政策?
  • 嘉宾:1.将创建省级电子商务集聚区纳入到整体规划中,建设集物流集散、电子商务应用和网商创业于一体的现代化电子商务集聚区,带动我市特色产品的销售。对电子商务大厦等促进电子商务集聚发展的项目,根据其年度电子商务销售总额、年度电子商务销售总额增幅、集聚区使用面积、入驻率以及初创型网商数等指标进行补贴。对集聚项目入驻网商达到50家,且年销售总额超过5000万元的,前三年给予每年20万元奖励,并对集聚项目按实际租出面积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对集聚项目入驻网商达到20家,且年销售总额超过2000万元的,前三年给予每年10万元奖励,并对集聚项目按实际租出面积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对带动作用明显、特别优秀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且年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的,优先考虑安排建设用地。
    2.积极盘活闲置的厂房、楼宇及其他集体所属资产用于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市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对电子商务企业办公、仓储等费用进行补贴。
  • 主持人:培育电子商务典型示范有什么计划?
  • 嘉宾:1.围绕“123”工程,着力培育6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对于年销售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以上,引导带动个体网商数达50家以上的示范企业,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每年评选5家优秀龙头网商企业(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评选10个优秀发展型网商(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评选20名对产业带动强、成长性好的初创型网商(年销售额20万元-10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评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小微网商(年销售额10万元-2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3.积极培育电子商务示范镇、示范村,每年评选5个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引领带动个体网商数达30家以上的乡镇、街道、园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评选10个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引导带动个体网商数达10家以上的村、社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 主持人:在强化自主品牌建设方面有什么政策性扶持?
  • 嘉宾:鼓励网商创建网络自有品牌,积极打造省、市著名商标,获得省著名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市著名商标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 主持人:如何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 嘉宾: 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开展电子商务推进会和网商展销会,并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组团参加专业性展会,抱团拓展市场。对列入本年度参展计划的展会,按规模大小给予一定额度经费补贴。
  • 主持人:如何规范电子商务行业管理?
  • 嘉宾: 发挥公安、工商、文化、通信管理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加大对网络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维护网上交易秩序,保证网上交易安全、可靠,保障网上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凡电子商务企业(网店)年度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享受任何优惠扶持政策。
    受时间限制,今天我们不能对市政府关于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进行更加加深入、系统的讲解,广大网友可以登录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全文下载学习。
  • 主持人:好的,今天的访谈就进行到这里,感谢嘉宾的解答和广大网友的关注,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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